研討會
台灣法學基金會公告--6月1日(四)「從釋字第747號解釋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的補償請求權」 座談會 公告

「從釋字第747號解釋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的補償請求權」 座談會公告事項:

★6月1日座談會報到編號,請報名者依「報到編號」辦理報到。請注意以下事項:

1.請於開始報到(8:30)後、開幕式(8:50)前到場。座談會場 1301 多媒體教室在台大法學院霖澤館三樓(出電梯口右轉直走到底)。
2.本次報到採分流(1-100、101-)報到,以加速報到作業。為了避免報屆時擁擠的狀況,敬請上網查看報名編號。(基金會網站:http://www.twlawfdn.org/ 、基金會FB粉絲頁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wlawfdn )。報到時以編號為準。『愈早完成報到手續,愈早進場選位置』。若無座位,恕不代為安排。
3.敬請惠賜名片或攜帶相關證件,作為報到的憑證、並供日後參考
4.請無法與會者,務必撥冗來電告知,以利相關作業。未到且無告知者將於下次研討會優先排除報名。
5.每一編號限領一份會議手冊。因本次會議手冊未收費,恕不代領及多拿。
6.本會保留貴賓席,除特定人引導入席外,請勿入座。
7.本次座談會可登錄公務人員時數,有需要者請於領取會議手冊後,正楷填寫「姓名及身份證字號」,以利申請時數。【遲到早退者,若無特殊理由,恕不代申請】。
8.
研討會場外備有烏龍茶及熱開水各一桶,歡迎自備水壺使用。
9.本次名單僅供公告報到編號使用。